投靠落户就是夫妻一方具有青岛户口均可办理落户政策。具体如下:
1、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
2、父母投靠子女,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才可办理落户。
3、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
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
6、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7、原是本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