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生儿缺氧的治疗,根据缺氧情况,分为一下几种治疗。
而治疗的总体原则是:首先要不断提高产科技术,及时处理宫内窘迫,尽快结束分娩。出生后窒息的婴儿要及时复苏,以减少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hypoxie-ischemicencephalopathy,HIE)的发生。一般认为,如经过综合复苏措施,抢救20分种仍然不恢复自主呼吸或Apgar评分仍低于1分者,大脑已受到严重不可逆损伤。
1.一般治疗--保持安静、吸氧、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纠正酸中毒。有凝血功能障碍者,可给予维生素K15mg/d,或输鲜血或血浆。及时纠正低血糖、低血钙等。
2.重症监护--进行心肺、血压、颅内压及脑电监护,严密观察体温、呼吸、神志、眼冲、瞳孔大小、前囟情况及有无早期惊厥的情况。维持血气和pH在正常范围。当出现心功能不全和休克时要及时处理。
3.维持热量和适当限制液量--一般生后3天之内液体量应限制在每口60~80ml/kg,输注速度每小时4ml/kg。葡萄糖摄入量每天10~20g/kg,使血糖维持在4.2~5.6mmol/L,必要时给予静脉高营养。应慎用碳酸氢钠以免加重脑水肿。
4.抗惊厥治疗--新生儿惊厥的治疗首先是注意HIE时可能存在的代谢紊乱如低血糖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低钠血症等的立即处理。一旦确定惊厥不是由代谢紊乱引起,需用抗惊厥药物。原则上选择一种药物,剂量要足,或两种药物交替使用。用药期间经常监测药物血浓度,用药后密切观察,以惊厥停止、安静入睡、呼吸心律平稳、掌指弯曲有一定张力为度。
5.脑水肿的治疗
A.20%甘露醇--每次0.25~0.5g/kg(1.25~2.5ml/kg),可6小时使用一次,静脉注时或快速静脉滴注,颅内压的高低及意识状态可作为是否需要重复给药的指标。
B.肾上腺皮质激素--早期应用有持续缓解脑水肿的作用,可减少甘露醇的重复使用。常用地塞米松,每次0。5~lmg/kg,每6~12小时1次,多在48小时内应用,48小时后根瞩病情决定停用或减量。
C.控制液量--因脑水肿致颅内高压时,控制液体量每日60~80ml/kg,并根据电解质、血浆渗透压及尿量、体重变化进行调整。
6.恢复脑血管灌流量--当收缩压低于6。67kPa(50mmHg)时可给予静脉滴注多巴胺(每分钟3~5ug/kg)和多巴酚丁胺(每分钟2。5~10ug/kg),开始时用小剂量,渐增大至高量。
7.改进脑细胞代谢
A.胞二磷胆碱每日100~125mg,加入10%葡萄糖液100~150ml内,静脉滴注,生后第2日开始,每日1次,直至症状好转或出院时。
B.脑活素每日1~2ml,静脉或肌内注射,每日1次,7~10天为一疗程,可用2~3疗程。
C.其他可应用细胞色素C,ATP、辅酶A等。
8.高压氧治疗--可用高压氧舱全舱给氧法,每日治疗1次,氧浓度为90%~100%,压力为2kPa,每次2小时,视病情可连续进行5~10次,至临床症状及B超示脑水肿消失。有惊厥者,待抽搐停止、呼吸脉搏稳定后入舱,合并颅内出血则在病情稳定6小时后入舱。
在生产过程中,预防胎儿宫内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