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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18-09-11 22:20:04  阅读:9200+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杨千桦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给予生育妇女的一项福利,指的是劳动者因为生育暂停劳动力,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补偿的保险制度。每个地区的生育保险制度不尽相同,所以,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也不相同。今天,咱们就来谈谈深圳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3、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生育的医疗费用

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职工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或者失业期间生育医疗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深圳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每个地区有不同的报销制度,这只是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并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想详细了解这一块的小伙伴不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这样方能得到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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