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现在孕妇怀孕都有产假,每个地方产假休的天数都不一样,但也相差无几。对于孕妇来说,准备生产时,就可以开始休产假了,如果孕妇难产的话,在产假的基础上,可以在休难产假的天数。那么,在江苏省,孕妇难产假是怎么规定的呢?
江苏省难产假
产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时间内的特殊休假待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不过,“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与其他优惠待遇。”
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企业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所以,即使是男性陪产假,在不工作期间,依然享有企业的工资薪酬。
可以请哪些产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所以,孕妇难产时,为了保证在生产后,身体能健康的恢复到理想状态,难产假也是可以和产假一起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