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的设定是可以让在职的女性能够在孕育宝宝的时候,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整自己的身体和照顾好刚出生的宝宝。在产假期间,职工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获得工资。在深圳,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样去规定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的步伐一起去深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总结一下,以后深圳妈妈这样休产假。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 =178天。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按以下规定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并给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补助,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并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补助;输精管复通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并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补助。输卵管复通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
产假是我们做为员工应该享受的权利,任何一家正规的公司都不会剥夺我们这样的一种权利。在休产假期间一般也是准妈妈处于孕晚期了,这时候准妈妈的身边尽可能地有人,因为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送往医院,每个妈妈都是伟大的,希望每个宝宝都能顺利来到这个世界上。